新农办机函〔2021〕74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地、州、市农业农村局:
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贯彻落实“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有关要求,保障春耕生产,助力粮食增产增收,依法维护农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拟开展“农机3·15”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提质增效,减损护农。
二、活动方式
活动主要以“线上”方式开展,一是大力宣传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农机3·15”主题专栏中政策法规宣传、知识技术普及、投诉维权服务等内容。二是结合新疆实际,在新疆农机网站试验鉴定专栏中的质量投诉界面上以图文+短视频+维权咨询服务内容+区内部分农机生产经销企业信息等形式进行宣传,同时及时与全国“农机‘3·15’在行动”专题活动链接,提供线上宣传和服务。三是以各地网站平台为基础,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短信推送辅助,扩展用户参与度。
三、活动安排
(一)制作宣传资料
3月12前,由自治区农机质监站、农机化技术推广总站、新疆农业机械化协会编制宣传资料(电子版),录入相关栏目。
1.《农机用户指南》,内容包括相关政策法规,投诉指南相关知识问答,以及购机、用机、修机等知识;
2.典型农机质量投诉案例分析;
3.近年来农机质量调查信息、农机消费警示;
4.农机操作、维修保养等视频。
各地可结合实际,编印各种宣传资料。
(二)发布服务信息。3月13日,新疆农机网站发布、适时更新图文和视频等特色活动信息。公布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信息及投诉电话,方便农机用户咨询。
(三)开展倡议活动。3月12日前,各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向相关农机企业和经销商发出倡议函,共同参与“农机3·15”主题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结合当地春季田管暨春耕备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和粮食减损等工作部署,组织做好“农机3·15”活动。
(二)做好活动宣传。自治区农业农村机械化发展中心在新疆农机网站试验鉴定专栏中的质量投诉界面上推送宣传相关法规政策、投诉指南和各地“农机3·15”活动动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结合实际,充分发动相关企业、合作组织和农机大户参与开展自治区“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农机质量监管政策和识假辨假、粮食减损知识,提高农机消费者依法购机和维权意识、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合法经营意识,为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助力粮食增产丰收,促进农机化质量提升和依法维护农机用户权益营造良好氛围。
(三)畅通投诉渠道。3月15日至30日,组织各级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人员和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相关人员加强电话专人值守,及时接收和处理线上、电话等,实时开展投诉咨询和投诉受理服务。
(四)及时报送总结。各地要及时总结活动情况和成效,收集工作意见建议,并于3月30日前报送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站。
联 系 人:张鹏元、赛丽玛·阿不都热合曼
电 话:0991-4353223,0991-4331315
电子邮箱:zpyxj@126.com
附件1:“农机3·15”《提质增效 减损护农》承诺书 .doc
附件2:2021年新疆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统计表.doc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